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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广纳民意 《重庆物管条例》草案昨举行听证会 |
发布时间:2009-03-05 09:11:14 浏览次数:1058 |
昨日下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将就《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
据了解,2002年,我市针对《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首次立法听证。2005年,我市又对《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分别举行立法听证。而此次听证会是我市直辖以来举行的第四次立法听证会,也是规格最高的一次。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与每个市民的生活切实相关,因此,本场听证会非市人大法工委、法制委组织举行,而由市人大常委会发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
同时,报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市民200多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了参加本次听证会的陈述人23人,旁听人员41名,陈述人包括5位法规草案起草方代表,9位业主代表,5位物业管理企业的代表,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教授刘俊等4位专家代表。
在会上,各方针对目前物管的问题积极发言,听证事项包括: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应当有偿还是无偿;物业服务是否应当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履行安全保卫责任;物业维修基金应当由政府还是业主委员会管理;对业主违反小区管理公约的行为如何惩戒,由谁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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