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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建议物业管理领牌
发布时间:2013-12-09 14:51:24 浏览次数:1180
  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素,政府建议立法规管物业管理行业,成立物业管理业监管局负责业界的发牌事宜,任何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司及管理阶层的物管从业员,将受发牌制度规管,并缴交牌照费作为监管局的营运经费。民政事务局认为,社会有共识透过发牌监管,改善物管服务,预料发牌制不会增加大厦管理费。业界贊成及支持政府推行发牌监管物管业。 

  社会对立法监管物业管理业讨论多时,政府在2011年推出谘询文件,并成立规管物业管理行业谘询委员会,展开相关工作。民政事务总署昨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成立物业管理业监管局,负责业界的发牌事宜,物管公司必须註册持牌,才能合法提供服务,涵盖现时约800多间物管公司;担当督导或管理职级的从业员则实施两级发牌制度,涵盖现时业界约1.1万人,第一级从业员需具大专学歷或一定年资,第二级从业员则要求修毕物业管理文凭或副学位课程。 

  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杨立门昨日简介发牌制时表示,监管局会以自负盈亏方式运走,政府会提供创办贷款或资助,日后每年约3千万的营运经费,需靠牌费註册收入及定额徵费。当局初步建议,持牌公司每年的牌费约2000元,一级从业员约1000多元,二级从业员约700至800元,而每宗不动产售卖转易契,会徵收约200至350元的定额徵费。 

  杨立门指,设发牌制度是社会共识,有助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素,但由于牌照费及定额徵费都不多,相信不会增加大厦管理费。 

  香港房屋经理学会及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昨日均表示,支持订立发牌机制,并期望政府加快发牌机制的立法程序。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主席何志荣称,日久失修及管理不善的大厦,过往曾发生导致人命伤亡的惨剧,发牌机制可提升业界专业水平。香港房屋经理学会会长袁翠仪称,发牌机制对整个行业非常重要,对全港所有物业的住户及业主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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