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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恶意欠缴物业费或将有诚信污点
发布时间:2009-10-15 11:41:45 浏览次数:699
有关部门将引导和扶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范其收费标准。但对于业主恶意欠缴物业费,金融部门或将其行为纳入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意见建议法院对物业服务诉讼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和启动支付令执行,达到快速立案、协调、审理、审结、执行。金融部门要将经法院判决确认属业主恶意欠缴的行为纳入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依法采取各种方式督促业主诚信缴费。(转自“厦门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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