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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三项措施 破解房屋维修资金使用难题
发布时间:2011-08-15 14:04:21 浏览次数:1027
    电梯坏了需要维修或者更换,却因为无法凑足表决同意的业主数量而不能动用维修资金,小区住户不得不天天爬高楼,苦不堪言。为解决维修资金使用困难的问题,成都市出台了新的维修资金使用规定,将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新的维修资金使用规定中,对维修资金的紧急使用、业主表决方式和维修资金备用金三大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范。成都市城乡房管局负责人表示,新规实施后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将得到提高。  

    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需2/3业主同意  

    “小区电梯坏了需要动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但由于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有规定的程序,导致电梯无法及时修复。成都市建立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制度,将为突发问题建立‘快速解决通道’。”  

    成都市城乡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近日出台的《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今后成都市所有建筑区划小区都要建立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是指建筑区划内出现危及业主、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或由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对业主造成严重影响时,采取应急措施而制定的维修工程资金使用处置方案。应急预案须经建筑区划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  

    动用资金不需久等业主发短信也可表意见  

    根据规定,维修资金在‘双三分之二’业主书面签字同意后方能使用。但如果业主长期在外地不能书面签字,就会造成维修资金使用难的局面。成都市对业主的表决方式进行了多样化改革,发短信、发电子邮件都可以。”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征求业主的表决票将改变过去单一的书面签字的方式,可通过3种方式来进行。  

    表决票可当面领取或送达,并由业主或者业主代理人签收;可按照业主提供的通讯地址、手机号、电子邮箱等发送;投入业主的信报箱或专有部分内。如业主无法参与表决,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  

    对于已经送达的表决票,业主或业主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反馈意见或者不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是否视为同意可以在建筑区划管理规约中明确规定。  

    小修小补 可用维修资金备用金  

    除了更换电梯这样的 “大麻烦”,小区还会遇到更换大门、水箱漏水这样的“小毛病”,但根据以往的规定,凡是动用维修资金,无论金额大小都需要经过业主投票等多个流程。为了避免这样的麻烦,成都市还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制度,“小修小补”不再麻烦。(转自《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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